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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防火窗介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2021-06-08    来源:    作者:钢制耐火窗  阅读:次  【打印此页】

钢制防火窗介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A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B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E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A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以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B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涉及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